川崎病(小儿皮肤黏膜淋巴结综合征 )
得了川崎病该怎么治疗
川崎病根据出现的其他心脏、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系统的症状,如咳嗽、咳痰、心肌酶升高、转氨酶升高等,进行相应的治疗,如营养心肌、保肝治疗外。川崎病早期需要应用较大剂量的**来对抗川崎病的炎性反应。国内和日本推荐的是中等剂量,即**每公斤体重每天30-50 mg,分为3~4次口服。
体温正常后48小时,改为每天每公斤体重3–5 mg的小剂量**,一次顿服,目的是对抗血小板的促凝作用,预防冠状动脉内血栓形成。
根据川崎病引起的血管炎的病变发生和消退的时间特点,小剂量**一般至少服用3个月,以后根据冠状动脉的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服用。如果超声心动图未发现冠状动脉异常,3-6个月后就可以停用**。如果出现冠状动脉扩张或冠状动脉瘤形成,则需要继续服用小剂量**直到冠状动脉恢复正常。
对遗留长期性冠状动脉病变的患儿,根据冠脉病变情况,需要长时间服用**。对冠状动脉瘤体直径≥6mm的,合并冠状动脉狭窄或血栓的,除**外,还可能需要联合应用华法林、氯吡格雷等其他抗血栓药物一起治疗。
对心有梗塞及血栓形成的病人采用静脉或导管经皮穿刺冠状动脉内给药,促使冠脉再通,心肌再灌注。静脉溶栓1小时内输入尿激酶20000u/kg,继之以每小时3000~4000u/kg输入。冠状动脉给药1小时内输入尿激酶1000u/kg。也可用链激酶,静脉溶栓1小时内输入链激酶10000u/kg,半小时后可再用1次。以上药物快速溶解纤维蛋白,效果较好,无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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